6、施工期間,要嚴格執(zhí)行“一人施工,一人監(jiān)護”制度,發(fā)現異常要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切勿盲目施工。
7、施工結束后,施工人員要將煤倉口護欄以外的部分用皮帶刀根據煤倉口的大小把皮帶割除,并敷設好,確保行人和皮帶機司機工作安全。
8、電焊機必須使用帶有完好的防爆外殼的電氣設備進行控制,嚴禁使用“失爆”或不完好的電氣設備。
9、對電焊機進行接線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嚴禁其他人員私自操作。
10、使用電焊機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電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完好并且要妥善接地。
② 一次與二次線路必須完好易于辨認,所有一二次線路和電源線路都必須絕緣良好。
③ 電焊鉗的絕緣性能必須完整無破損,有可靠的絕緣,必要時另加防護板。
④ 在焊接工作前應先檢查電焊機接地是否牢固,所用工具是否完整無缺。
⑤ 非焊工不得進行焊接工作,所有焊接部分必須確保牢固。
11、使用氣割時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①.搬運氧氣、乙炔瓶時要注意輕搬輕放,注意防止把瓶口碰壞。
②.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③.氧氣瓶上不允許有油脂,同時不準用戴著有油的手套去接觸氧氣瓶及乙炔瓶。
④.禁止將氧氣瓶或乙炔瓶放在靠近火、或熱源10米以內的地方。
⑤.壓力調節(jié)器的壓力表不正常,無鉛封或安全閥不可靠時禁止使用。
⑥.點火之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割槍。
⑦.在水泥地板上切割金屬材料時,下方應加鐵板以防止鐵水與水泥接觸發(fā)生爆炸傷人。
⑧.點著的割炬不準離開手,當發(fā)生回火時,應立即關閉乙炔閥或液化氣閥,然后再關氧氣閥。
12.焊接工作完畢,應再次用水噴灑對焊(割)溶液進行降溫。
13、工作完畢,應再次用水噴灑對焊接溶液進行降溫,并留專人留守觀察不少于10分鐘,無誤后方可離開。
14、本措施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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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學習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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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程貫徹人 | ? | 學習時間 | ? |
施工人員學習簽字: ? ? |
機電科
????????????????????????????????????? 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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