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9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定,結合礦井水患排查情況,特編制礦井水患防治預案措施。
一、編制目的
通過編制預案,排查礦井水患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和危險源,明確重點,及時消除隱患,防止突發(fā)水傷人和淹井事故,做到安全生產,以及礦井一但發(fā)生水災事故時,能夠安全、迅速、有效地搶救人員,控制和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礦井涌水基本情況
1、泰安礦區(qū)范圍內地表為強烈切割中低山,地表沖溝發(fā)育,地形坡度大,多為季節(jié)性沖溝,地表水排泄條件較好。
2、泰安煤礦開采范圍內無大的河流、水體、從歷年來的煤炭開采情況看,煤層頂、底板還沒有發(fā)現(xiàn)有溶洞、暗河,礦井直、間接沖水含水層為煤層頂板宣威組上段及飛仙關組下段,屬裂隙、溶隙弱~中等含水層;其上的飛仙關組上段含水微弱,為相對的隔水層;再其上嘉陵江組屬巖溶裂隙強含水層,在地表山頂有出露,但相距較遠,對煤礦的開采影響較小。
3、礦井東南方有一個相鄰的關閉礦井(白沙煤廠),經了解該礦是在淺部開采,兩礦的巷道曾貫通過,貫通點以碹石密閉墻,在密閉墻以下留設有約30米保安煤柱,空區(qū)積水東回風上山流入東四運輸平巷車場和井底東四水倉,采用37KW水泵經暗斜井排至上車場,再經主平硐自流出地面。
4、本礦暗斜井西翼采空區(qū)積水,隨裂隙、密閉底板滲透流至2161水倉,采用水泵排至上車場經主平硐自流出地面。
5、近期正常涌水量為5—10m3/h,雨水天最大涌水量為20 m3/h。在二季度洪水季節(jié),據去年洪汛期調查,最大涌水量為170m3/h其中主平硐以上約30 m3/h,主平硐以下約140m3/h,為此今年洪汛期有可能比去年有明顯增大的可能。
6、排水系統(tǒng):現(xiàn)我礦采用的是水泵分段式排水,礦井主平硐以上涌水經主平硐水溝自流出地面,主平硐以下分別有東四水倉、及2161井底水倉。各排水點設備配備如下:
三、礦井水災主要危險因素和危險源
1、礦井開采煤層為近水平煤層,開采深度較淺,煤層在南邊露頭。礦井及周邊礦井多年開采已使礦區(qū)周邊地下水位下降,地面多處原有泉點水量減小或干枯,地表出現(xiàn)有裂隙(見宜賓市地質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提交的,洛亥鎮(zhèn)泰和村4社片區(qū)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在雷雨季節(jié)礦井涌水量明顯增加,尤其是大氣長時間連續(xù)降雨,采空區(qū)涌水及涌水量增長幅度較大,頂板淋水、滴水面積和強度明顯增大,表明地表水已經從巖層裂隙滲入井下,礦井涌水受地面降水影響明顯,雨季洪水期礦井排水常有告急,因此,洪水期礦井涌水量是礦井水災主要危險源。
2、礦井東南方已關閉的下部預計有大量的老窯水,兩礦雖然留有50m的安全隔離煤柱,但測量稍有偏差或不按規(guī)范采礦、探放水措施不到為就及有可能超成透水事故。
3、礦區(qū)井田內有多條斷層,多為透水性較強的正斷層,但礦井已破壞斷層,均未發(fā)現(xiàn)有大量斷層水,因此斷層水是礦井透水事故的一般危險源。
四、防治水措施
(一)地面防治水
1、在洪水期間,礦組織人員查清礦區(qū)和附近的地面水流系統(tǒng)、溪溝的匯水情況,疏水溝渠的排水能力。對主井口的防洪水溝進行清理,如井口外沿設置攔水溝,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
2、對井下直接影響的裂隙要進行填堵,防止地面洪水隨裂隙大量涌入井下。
3、每次大雨后必須派專人檢查礦井井田范圍地面有無裂隙,地表塌陷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漏水時要及時堵漏,防止淹井。
4、暴雨時,凡可能入水的平硐口和風井口都要設置擋水板,用黃泥封堵,防止水倒流入井。
5、在水季到來之前,對地面防水工程作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此外在雨季期間還應做好宣傳組織工作。
(二)井下防治水措施
1、做好水文觀測和礦井地質工作。
(1)收集地面氣象,降水量與河流水文資料(流速、流量、水位、枯水期、洪期)查明地表水體的分布,水量的補給,排泄條件,查明洪水泛濫對礦工出口廣場及居民點的影響程度。
(2)調查老窯和觀采小窯的開采范圍,開采經過,開采煤層及深度積水區(qū)域及分布狀況,勘探鉆孔及密閉的封堵情況。
(4)查明斷層和裂隙的位置,錯動距離,延伸長度破碎帶和含水、導水性能。
(5)含水層與隔水層的數(shù)量、位置、厚度各含水層的涌水量,滲透性及其列開采煤層的距離。
(6)開采過程中,觀測塌陷帶、裂隙帶、沉降帶的高度,以及采動時涌水量的影響,判斷是否透水等情況。
(7)通過探水鉆孔和水文觀測孔觀測備種水源的壓、水位和水量變化規(guī)律,查明礦井水的來源,及其補給關系。
(8)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則,加強礦井水量調查等,掌握上部采空區(qū)及含水層涌水情況,做好預測、預報工作,配備足夠的探放水機具。
(9)探水或接近積水地區(qū)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
(10)井下的防水工程和排水系統(tǒng),每月要仔細檢查。對密閉墻要進行檢查,看是否墻內有大量積水,水量大的密閉要設置反水溝,使水流出。
(7)洪期前,對井下水倉進行清淘,保證水倉正常儲水。
2、防洪檢查工作
(1)六月份由礦組織一次全面檢查,所有密閉墻是否有積水現(xiàn)象,一旦發(fā)現(xiàn),必須采取技術安全措施后,進行放水處理。
(2)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修好(排水和配電設備)、準備好、儲備夠排水設備物資、防洪工具、雨具及搶險器材,并設專人負責保管,不得丟失挪用,并定期檢查維護和清理。
(3)由于東翼上部區(qū)域已經回采完畢,采空區(qū)涌水部分流入東四水倉,大部分流入2161水倉;為保證本年度防洪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將進行大排量水泵更換工作,更換采用75kw水泵,安裝水泵和附屬機電設備,檢修水泵、必須在5月份前完成,全部完成檢修和安裝試泵工作,并進行一次聯(lián)合排水試運行。經常檢修水泵、排水管路,供電電纜和巷道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4)檢修好柴油發(fā)電機作為自備電源,當電網停電時,確保礦井能正常抽風排水。
(6)對井底水倉進行淤泥清理,確保水倉容積能夠滿足需要,水倉容量和設備選型要留有足夠余地,提高礦井防水抗災能力。
3、井下探水
在掘進過程中必須堅待“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采掘工作遇下列情況之時,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探水掘進。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窯或小窯時;
(2)接近水文地質復雜的區(qū)域,并有出水征兆時;
(3)接近含水層、導水層、溶洞、等連通的斷層破碎帶時,底板原始導水裂隙有透水危險時;
(4)接近有水或稀泥的地區(qū)和可能出水的鉆孔或其它可能出水的地區(qū)時;
(5)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五、防治水預案措施
(一)組織措施:
1、 成立防治水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袁仲國
副組長:盧王強、周庭才
成 員:薛大剛、艾華軍
2、組長全面負責方案的確定工作;
3、副組長負責方案的編制,組織安排好貫通工作所需的人、財、物,并嚴格按照措施的要求組織安排好整個防洪工作;成員負責完成組長、副組長、現(xiàn)場指揮交代的任務;
4、成員全面負責方案的貫徹、實施、跟蹤檢查,現(xiàn)場由瓦檢員、電工、水泵司機負責;
(二)職責:
1、在洪水期前,進行全面水患調查,查明礦井周圍小窯及地表水情,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并在井上下對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
2、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心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受水威脅的礦井,應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應組織搶險治災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按時召開專題會,安排、布置檢查防治水工作。
3、嚴格執(zhí)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有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則,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
4、技術負責人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對礦井水患調查。查明礦井和采區(qū)水文地質條件,制定水害防治的專項措施。
5、解決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人、材、物。
(三)、水災發(fā)生時的應急救援預案
1、調度室接到水災事故發(fā)生信號后,按《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guī)定的順序立即通知礦長、業(yè)主、礦井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礦長應立即啟動《礦井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首先立即撤出災區(qū)人員和停止災區(qū)供電→了解災情→召請礦山救護隊→成立搶救指揮部、組織人員進行搶救→礦山救護隊旱災入災區(qū)救人、偵察→指揮部根據災情制定救災方案→救護隊進行救災工作,直至災情消除。
2、水災事故處理預案
3、透水現(xiàn)場人員的行動原則
(1)、水勢不嚴重時,現(xiàn)場人員設法堵住出水地點,突然透水時除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外,應發(fā)揚臨危不懼的精神,在現(xiàn)場管理員及班組長或老工人的指揮下,盡力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設法堵住出水點,以防事故繼續(xù)擴大。
(2)、如果水勢很猛無法堵住出水點,現(xiàn)場人員則應有組織地沿著避災路線迅速撤到上水平或地面。
(3)、如果透水點是獨頭巷道,井下人員來不及撤到安全地點,可能時進入上山巷道內,保持鎮(zhèn)靜,等待搶救。
4、發(fā)生透水事故時的搶救措施
(1)透水后,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訊速觀察和判斷透水的地點、水源、涌水量、發(fā)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況,按照避災路線,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而不能進入透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2)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瀉水流,并防止被水中滾動的矸石和木料撞傷。
(3)如透水后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標,迷失行進方向時,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志,以提示救護人員注意。
(5)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無法撤退時,應有組織地在獨頭工作成等侍救護人員營救,嚴禁盲目潛水逃生等冒險行為。
(6)被涌水圍困無法退出時,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或構筑臨時避難硐室等待營救。避災時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狀態(tài),應用敲擊的方法有規(guī)律、間斷地發(fā)出呼救信號,向營救人員指示躲避處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