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了解壓力容器的制造、使用情況。檢驗員在檢驗前,應審查壓力容器設計、制造及現(xiàn)場組裝等方面的技術資料;審查容器運行記錄、歷次檢驗記錄及有關修理或改造的文件。
(2)檢驗前的停運準備。容器從運行轉入待檢狀態(tài),應緩慢降壓、降溫。徹底切斷容器與其他設備,特別是與有可燃或有毒介質的設備的通路。關閉閥門并用盲板嚴密封閉。將內(nèi)部介質排除干凈,盛裝可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質的容器,必須進行置換、中和、消毒、清洗,并經(jīng)取樣分析合格。切斷與容器有關的電源,拆除保險絲,并掛上嚴禁送電的明顯標志。拆除妨礙檢查的內(nèi)件,清除內(nèi)部污物。
(3)為檢驗而搭設的腳手架、輕便梯等設施,必須安全牢固,便于進行檢驗和檢測工作。
(4)對槽、罐車檢驗時,應采取措施防止車體移動。
(5)檢測儀器和修整工具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并有可靠的接地。如需現(xiàn)場射線探傷時,應隔離出透照區(qū),設置安全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