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機組負荷較低、燃煤煤質變化大,不利于鍋爐穩(wěn)定運行,為提高鍋爐燃燒的穩(wěn)定性,可以做以下措施:
1.煤質的優(yōu)劣直接影響到鍋爐燃燒的穩(wěn)定,入爐煤的煤質應達到規(guī)定的標準,即揮發(fā)份,低位熱值。
2.由于入爐煤的取樣分析與實際燃用煤的低位發(fā)熱量誤差較大,操作人員可參照煤的低位發(fā)熱量,當入爐煤質低于規(guī)定值時應注意下列操作事項:
2.1磨煤機組合運行方式盡可能采用下層A、B、C為主,如有A、B、C磨檢修,磨煤機的檢查或消缺工作應盡量安排在煤質較好、負荷較高時段,并盡力縮短工期,檢修結束后的磨煤機必須及時投運。
2.2在煤量調整中,應控制下兩層煤量較大,為基礎煤量,最上層為調節(jié)煤量,用于正常的調節(jié)??刂泼毫康脑瓌t是最底層最大,最上層最小。
2.3在運行中除按規(guī)程規(guī)定控制合理的風煤比及爐膛出口氧量外,輔助風門開度的控制應以均勻配風為原則,在此工況下如燃燒不穩(wěn),可手動調整運行磨的輔助風擋板,頂層二次風盡量開大,當有底層磨停運時,應關小該磨輔助風門至10%開度,以提高爐膛斷面熱負荷。
2.4低負荷運行需要停磨時,原則上應停用最上層磨,如因故障需停用最下層磨時,應將停用的給煤量移至相鄰的上一層,確保上一層磨的煤量不小于40t/h后,再向另一層加,以滿足最底層運行磨煤量最大的調節(jié)原則;給煤機或磨停運過程中,如爐膛壓力波動異常,應及時投油穩(wěn)燃。
2.5磨煤機的啟停:啟動磨煤機暖磨時,入口風量應維持在最低風量,當磨煤機啟動的其它條件滿足時,調整磨煤機入口一次風量,以滿足啟動條件,當磨煤機、給煤機正常啟動后,隨著煤量增加,應按風煤比例適當增大該磨一次風量;停磨過程中,操作應緩慢,從最小煤量至停止給煤機的時間應大于60秒,給煤機停止后,應將入口一次風量關至最小,然后再停磨煤機;給煤機或磨停運過程中,如爐膛壓力波動異常,應及時投油穩(wěn)燃。
2.6磨的煤量增減時,應及時調整磨的一次風量、出口溫度(高限下)、輔助風擋板、周界風擋板,以提高煤粉的著火溫度及減小煤粉的著火距離。另外,在調節(jié)輔助風擋板時操作一定要謹慎、緩慢,每一次的操作幅度不要超過10%,保證二次風差壓正常和燃燒穩(wěn)定。
3.低負荷時,停止爐膛的吹灰工作,減少吹灰對燃燒的影響。
4.加強設備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加強對送風機、引風機、一次風機、磨煤機、給煤機、輔助風擋板、燃燒器、油槍等設備的檢查和重要參數(shù)的監(jiān)視,
5.做好入爐煤質的記錄工作,以備在煤質發(fā)生較大變化時,可通過有關記錄,判明各煤倉煤質的情況;在特殊情況下還可采用在機組負荷穩(wěn)定的情況下,分別增加各給煤機相同煤量,根據(jù)主汽壓力上升、氧量變化的大小,確定當時煤質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