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避免和減輕暴雨災害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河北省暴雨災害防御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暴雨災害防御工作,應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 暴雨災害防御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防御、政府主導、部門聯(lián)動、社會參與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應加強暴雨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xié)調, 將暴雨災害防御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暴雨災害防御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
第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應健全暴雨災害防御工作協(xié)調機制,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暴雨災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暴雨災害防御相關工作。
第六條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普及暴雨災害防御知識,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學校應把暴雨災害防御知識納入有關課程和課外教育內容,培養(yǎng)和提高學生的暴雨災害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條 暴雨預警信息實行統(tǒng)一發(fā)布制度。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暴雨預警信息的發(fā)布、解除與傳播管理工作,其所屬的氣象臺按照發(fā)布權限發(fā)布暴雨預警信息。
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fā)布暴雨預警信息。
第八條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應嚴密監(jiān)視天氣變化,提高暴雨預報、預警的準確率和時效性,及時調整和解除暴雨預警。
第九條 根據(jù)降雨強度、降雨總量、影響范圍和持續(xù)時間,暴雨預警劃分為四級:
?。ㄒ唬┧{色預警(Ⅳ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雨總量達到五十毫米以上,或其中一小時降雨量達到四十毫米以上;
?。ǘS色預警(Ⅲ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雨總量達到一百毫米以上,或其中一小時降雨量達到六十毫米以上;
?。ㄈ┏壬A警(Ⅱ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雨總量達到一百五十毫米以上,或其中一小時降雨量達到八十毫米以上;
?。ㄋ模┘t色預警(Ⅰ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雨總量達到二百毫米以上,或其中一小時降雨量達到一百毫米以上。
第十條 各媒體單位根據(jù)暴雨預警級別,應按照下列規(guī)定傳播暴雨預警信息:
?。ㄒ唬└骷夒娕_、電視臺、政府門戶網站、新聞網站,應與氣象臺建立預警信息發(fā)布“綠色通道”,明確負責人員、聯(lián)系方式,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收到暴雨預警信息;
(二)各級電視臺在收到暴雨預警信息后,應立即安排人員盡快以滾動字幕方式在各頻道播出,平均每小時播出不少于三次,直到暴雨預警解除;對于紅色(Ⅰ級)或者橙色(Ⅱ級)暴雨預警信息,還應以圖文或應急直播方式插播;
?。ㄈ└骷夒娕_在收到暴雨預警信息后,應立即安排人員盡快以應急廣播直播方式在各頻道節(jié)目中插播暴雨預警信息,平均每小時播報不少于三次,直至暴雨預警結束;
?。ㄋ模└骷壵T戶網站、新聞網站在收到暴雨預警信息后,應立即安排人員盡快以網頁浮動信息框或主頁標題新聞方式滾動更新發(fā)布,直至暴雨預警結束;
?。ㄎ澹┦幸苿?、聯(lián)通、電信部門,應與氣象臺建立預警信息發(fā)布“綠色通道”,在氣象臺發(fā)布Ⅲ級以上暴雨預警信息時,向在網手機用戶群發(fā)預警短信息。
第十一條 社區(qū)、學校、醫(yī)院、商場、賓館、酒店、劇場、影院、體育場館、博物館、紀念館、機場、車站、旅游景區(qū)(點)等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應做好暴雨預警信息接收與傳播工作,并做好相應的防范。
村(居)民委員會應利用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方式,及時將暴雨預警信息傳遞給受影響人員。
氣象災害防御信息聯(lián)絡人員收到暴雨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受影響的公眾傳播。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向本級政府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報告暴雨預警信息,并向有關部門通報。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應根據(jù)暴雨預警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會商,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并由指揮長簽發(fā)應急響應命令。同時向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及上一級政府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報告。
第十四條 藍色預警響應:
縣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本行政區(qū)域應急響應的組織落實,并做好搶險救災各項準備。
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帶、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和臨時建筑物內的人員注意可能出現(xiàn)的房屋漏雨、水浸等情況,并組織排查安全隱患。
教育部門及時將暴雨預警信息通報轄區(qū)各幼兒園和學校,暫停室外教學活動。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門檢查儲備藥品。
公安部門組織警力,加強對城市地道橋、下凹式立交橋、低洼路段和高速公路等重點路段的實時監(jiān)控;根據(jù)道路積水狀況,及時疏導交通;實行二十四小時備勤,應急隊伍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
城市管理部門加強對城市道路、橋梁等設施的巡查和檢修,及時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道路安全暢通;組織檢查所管轄區(qū)內的道路、橋梁積水情況,做好管渠清淤,檢修維護泵站,搶修損壞的市政設施、設備。
建設部門督導建筑施工單位及時調整施工計劃。
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地質災害的監(jiān)測、巡查、預警和危險區(qū)域人員轉移避險準備。
交通運輸部門在危險路段設立警示標志,配合公安部門劃定應急交通管制線路。
水務部門密切關注雨情,加強防汛值守,做好適時啟動防汛應急響應的準備。
商務部門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監(jiān)測,及時掌握市場動態(tài)和供求信息。
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組織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企業(yè),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旅游部門組織對旅游景區(qū)(點)進行隱患排查,監(jiān)督各旅行社、旅游賓館(飯店)和旅游景區(qū)(點)做好暴雨災害防御工作。
人防部門組織對人防工程進行排查,籌集防汛物資器材,對人防工程重點部位進行防護。
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做好通信線路維護,保障通信暢通。
文物主管部門對古建筑、古遺址和古墓葬實時監(jiān)控、巡查,做好應急搶險準備。
機場向進出港航班通報暴雨預警信息。
第十五條 黃色預警響應:
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市行政區(qū)域應急響應的組織落實,各部門和單位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做好搶險救災各項準備。
縣級政府按照市政府要求,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tài)。
教育部門安排危險區(qū)域的學校停課,組織師生轉移。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門核對藥品儲備情況,做好補充準備。
公安部門對城區(qū)道路中心區(qū)域積水深度超過二十五厘米的路段施行交通管制,限制車輛通行;對水毀、嚴重積水路段及時制定繞行路線,各路段警力應當疏導車輛繞行積水路段,及時組織拖離涉水熄火的機動車輛;對轄區(qū)高速公路進行巡查。
民政部門做好危險區(qū)域群眾緊急轉移、安置的準備工作。
國土資源部門通知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域安全責任人員,做好地質災害的監(jiān)測、巡查和預警,組織危險區(qū)域人員轉移避險。
城市管理部門檢查必要的物資和器材儲備,做好應急搶險準備;對城市立交橋下以及所管轄區(qū)內的地下構筑物、城鄉(xiāng)結合部、棚戶區(qū)、危舊房等重點區(qū)域進行檢查和維護。
建設部門督導建筑施工單位做好預防坑壁坍塌和基坑排水工作準備,暫停戶外作業(yè)。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轉移危險區(qū)域人員和物資的運輸準備。
水務部門及時組織防汛會商,部署巡堤查險,做好危險區(qū)域人員轉移和抗洪搶險準備。
商務部門啟動生活必需品日監(jiān)測、日報告制度。指導大型商貿流通企業(yè)備足貨源。
農業(yè)部門組織農戶搶收成熟作物,及時清理田內排水溝,保證泵站正常運行;魚池水位較高的適當排水。
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組織人員對地質勘探、油氣井場、尾礦庫等場所進行巡視排查。
旅游部門發(fā)布關閉山地、湖泊等暴雨災害風險較大的旅游景區(qū)(點)的緊急通告,組織旅游景區(qū)(點)經營管理單位安全轉移、疏散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