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分析了塔式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事故的類型及產(chǎn)生的原因,對解決頻繁發(fā)生的塔機事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其預防措施。
關鍵詞:塔式起重機 事故 防范措施
Research on Self-standing Crane Common Accident and Prevention Method
Writer
(company)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sis the common accident of Self-standing Crane,demonstrates the background,causes,handling process and method of the accidents .
Keywords: self-standing crane; accident; prevention method
近年來,在建筑工地使用塔式起重機( 以下簡稱塔吊) 越來越普遍,塔吊的使用,對提高施工速度、減輕施工人員勞動強度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同時塔吊事故也屢屢發(fā)生,造成嚴重的人員傷害和經(jīng)濟損失,預防塔吊安全事故,已經(jīng)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1建筑塔式起重機事故產(chǎn)生的常見形式
從近年來全國發(fā)生的多起建筑工程固定式塔吊事故分析結果看,塔吊事故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1. 安拆事故。在塔吊安裝、頂升、拆除過程中,發(fā)生塔吊大臂、平衡臂、塔帽傾翻墜落或塔吊傾覆事故。
2. 使用機械事故。在塔吊使用過程中,發(fā)生塔吊起重臂墜落、折斷、塔身傾覆等事故。
3. 墜物事故。在吊物過程中,由于綁扎方法不當、吊鉤內(nèi)鋼絲繩滑脫或鋼絲繩斷裂等原因,吊物墜落,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2.1使用操作原因
(1) 由于塔吊操作人員技能與責任心的不足,或疲勞操作等原因,從而引起誤操作。有的在多塔作業(yè)中塔吊與其他塔吊發(fā)生碰撞,有的違反“十不吊”原則,使用中超載或斜吊物品。
(2) 由于指揮信號混亂、指揮者之間配合不密切、指揮不當或盲目指揮,甚至在無指揮人員情況下作業(yè),造成塔吊司機誤操作。
(3) 由于一些施工企業(yè)對塔吊掛鉤人員安全教育不到位,對細長物件等吊物綁扎或吊運方法不正確,造成吊物墜落。
2.2 施工管理原因
(1) 塔吊地基基礎施工管理不到位。有的施工企業(yè)沒有對塔吊基礎下面的軟弱土層采取可靠的處理措施;有的對超深部位處理不到位,使局部基礎懸空;有的對塔吊基礎部位的鋼筋混凝土隱蔽工程缺乏必要的驗收,鋼筋綁扎和混凝土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達不到塔吊承載力要求;有的基礎不平,不設置排水措施,造成塔吊使用中因基礎沉降發(fā)生傾斜;有的對固定塔身的預埋螺栓位置和標高安裝不準確,有的埋置深度不夠,有的露出長度不夠,緊固高強螺栓不能擰到位,有的甚至使用非專業(yè)廠家提供的螺栓,螺栓直徑不足。
(2) 塔吊的進場驗收檢查維修養(yǎng)護等工作不到位。據(jù)不完全調(diào)查,施工安全管理人員中缺少機械專業(yè)人員的情況比較嚴重,使塔吊安裝和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能被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存在缺少限位和保險裝置或裝置失靈,吊鉤傳動滑輪損壞、緊固螺栓松動,固定塔身支架或標準節(jié)的螺栓松動等安全隱患。
(3) 塔吊檢測管理不到位。一些工地在塔吊安裝完畢后未及時進行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特別是一些新購置塔吊,進場安裝后生產(chǎn)廠家與使用單位并未進行系統(tǒng)的調(diào)試和檢測并辦理交接手續(xù)就擅自開始使用。一些使用多年的塔吊,架體局部油漆脫落母材銹蝕較嚴重,部分安全裝置失靈,仍未按要求對塔吊本體質量進行必要的檢測,塔吊甚至存在機械故障而帶病作業(yè)。另外,由于建筑安全監(jiān)督機構受監(jiān)管力量限制,不能及時掌握檢測結果,造成有的施工企業(yè)在建筑工地使用不合格的塔吊
2.3設計制造原因
有些型號的塔吊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產(chǎn)品設計缺少人性化,司機工作環(huán)境差,容易造成疲勞作業(yè)。有些地區(qū)部分型號塔吊由于低價競爭,在銷售量猛增的情況下產(chǎn)品質量下降,甚至造成不合格塔吊出廠而埋下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