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氣焊(割)工必須經(jīng)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明火作業(yè)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
2、作業(yè)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3、氧氣瓶、燃氣(乙炔、液化石油氣等)瓶必須經(jīng)檢驗合格并且標志清晰有效,減壓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齊全好用。應遠離高溫、明火和熔融金屬飛濺物10米以上,氧氣瓶避免直接受熱。
4、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5、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的抬架或小車,不得直接用肩膀扛運或用手搬運,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在地面滾動,禁止用起重設備直接調運,氧氣瓶、燃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時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氧氣瓶、燃氣瓶必須按規(guī)定單獨擺放,使用時確保兩者間的安全距離。
6、溶解乙炔氣瓶使用時只能直立,不能橫放,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表面溫度不應超過30-40℃,不能遭受劇烈震動或撞擊,避免瓶內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空洞(據(jù)資料介紹,下沉量超過150ml便會有爆炸危險)。
7、使用的氣體膠管必須符合國家要求,保存和使用時保證膠管清潔和不受損壞,避免陽光曝曬、雨雪浸淋,防止與酸、堿、油類及其它有機溶劑等影響膠管質量的物質接觸,氧氣與燃氣膠管不能混用和相互替代。
8、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要求佩戴勞動保護用品,進行登高作業(yè)時應有可靠和安全的工作面,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必要時設置安全網(wǎng)。
9、使用焊(割)炬點火前(我國一般使用射吸式),必須先檢查其射吸性能是否正常以及各連接部位及調節(jié)手輪的針閥等處是否漏氣,點火時焊(割)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割)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割)槍爬梯、登高。
10、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焊(割)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11、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必要時進行強制換氣通風,佩戴隔離式呼吸器等安全用具。
12、進行鉛、銅、鎂等有色金屬作業(yè)時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位應涂護膚用品,工作完畢應洗漱。
13、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燃氣瓶的氣閥關好,氧氣瓶應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