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危險品裝箱作業(yè),應當在復核業(yè)務人員的指導下,合理裝箱,嚴格做到:商品輕拿輕放,裝箱襯墊穩(wěn)妥,劇毒爆炸品裝箱必須打包和粘貼封條。
⑵劇毒爆炸品的裝箱必須堅持“五雙”管理制度,裝箱完畢立即送入相應的劇毒爆炸品的保管倉間。
⑶危險品作業(yè)時,必須按要求穿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⑷禁止在一級易燃易爆商品裝箱作業(yè)時使用鐵制工具,禁止赤膊、穿拖鞋、背心、鐵釘鞋從事危險品的裝箱作業(yè),禁止隨意處置裝箱中可能產生的危險品及包裝廢棄物,禁止性質相互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的拼裝混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