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現象背后有隱憂
作者:嚴華
評論: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縱覽近幾年披露的一系列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現一個奇怪的現象:事故發(fā)生單位要么曾是“明星”,要么就是“魔鬼”。前者,在事故發(fā)生前光彩四溢,獲得“N強企業(yè)”、“雙文明企業(yè)”、“經濟效益顯著企業(yè)”等等榮譽,企業(yè)法人則是當地有名的“能人”;后者,一證沒有,歷來就是“非法”生產和經營,且總能在政府的歷次“斬首行動”中逃脫生還,直至最終發(fā)生了事故再被“嚴肅處理”。這種現象令人憂慮。
其一,“明星企業(yè)”轉眼成為“災難大戶”,暴露出當前評先機制的嚴重不足,引導了錯誤的方向。
當前,在與安全有關聯的評先機制上,存在三個方面的不足:一是思想認識有偏差。很少有部門把基層單位實現安全生產當作“成績突出”來看待,這也是許許多多零事故單位從來不被表彰的直接結果;二是“否決”不到位,效益評先一路綠燈。認為安全上出了問題,安全獎項可以不拿,但其它獎項不受影響。尤其是效益指標,常作為決定指標“一票通過”。用“行話”說,效益最大化才是歸宿。有了它,一好百好,甚至一好遮百丑,不論是要申報黨委、行政、工會的先進,還是要申報其它先進,都可以沾邊;三是獎項設置有疏漏。在多得泛濫的各類獎項中,“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僅占了一個席位。不是說“安全為天”嗎?天大的獎項為何不可以再細分設立“安全投入顯著企業(yè)”、“隱患排查整改先進單位”、“安全監(jiān)察意見有效執(zhí)行單位”、“安全效果好轉單位”等獎項呢?
評先機制及執(zhí)行上存在的不足,有著很大的危害。尤其在效益評先機制的引導和促成下,不少先天不足的單位成了“明星企業(yè)”,結果在光環(huán)的籠罩下變得驕氣、變得霸氣,釀成事故就成為必然。同時,其它企業(yè)盲目跟風,抓安全與生產一手軟、一手硬,急功近利,新添事故禍根。可以說,“明星企業(yè)”淪為“災難戶”,與“魔鬼企業(yè)”在本質上沒有什么不同,在某種程度上其危害更大。因為在“合法”外衣下,對安全法規(guī)、制度的淡漠更令人心悸。
其二,不從政治高度審視并解決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門的“不作為”問題,“魔鬼企業(yè)”仍會變著花樣出現。
拿“魔鬼企業(yè)”中的一個代表——非法小煤窯來舉例。在煤炭市場整頓到取締無證小井長達8年的時間里,我們聽到的幾乎都是相同的聲音:小煤窯破壞了資源和環(huán)境,吞噬了無數的生命,應該予以堅決整治和取締;發(fā)生事故的小煤窯總是從頭到尾被確定為“非法”身份的;小煤窯之所以關而不絕、政令之所以不暢,根本原因在于出現了腐敗……原因找到了,教訓一遍又一遍地重復著,就是拿不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在對待有的基層政府和部門領導干部“不作為”問題上,我們還是暴露出“心太軟”的致命缺陷,總是指望從立法的角度、道德的角度,對這些部門和領導反復規(guī)勸。所以,簡單的事情時常復雜化了,事故悲劇仍在上演。
其實,解決問題的辦法很簡單。比起突如其來的“非典”疫情,“非法小井”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但為什么抗“非典”戰(zhàn)役能夠如此快捷地取得勝利呢?關鍵是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對干部采取了絕無僅有的約束辦法——別說失職了,就是有一點點瀆職都會就地免職。把官帽作為“政治生命線”架起來最管用,不然,僅靠說教期盼大大小小的官員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靠的。
其三,把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權交到普通勞動者這個主體上,仍是十分艱巨而又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國家的安全法規(guī)、中央的安全指令是否被基層政府有效地貫徹執(zhí)行,生產企業(yè)是否有違法違規(guī)生產行為,廣大的勞動者最為心知肚明。然而,最有知情權、監(jiān)督權的勞動主體在安全生產中的監(jiān)管作用十分有限,這確實是件令人悲哀的事情。一方面,由于廣大勞動者十分依賴于地方政府、依賴于工作的單位,對政府的“不作為”行為,對單位的違規(guī)行為和群眾的違章勞動熟視無睹、心安理得,哪怕知道要為之付出深重代價也在所不惜;另一方面,安全生產監(jiān)管體系尚沒有健全完善,對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處理權限仍由政府指定的部門全權掌握,即使有的地方已建立了安全生產舉報制度,但由于廣大勞動者分不清政府與部門之間的關系,往往不敢貿然舉報。所以,最基層的勞動者參與安全生產監(jiān)督的積極性無法調動起來。尤其是在舉報者正常的工作權利、生活生存權利得不到切實保護的情況下,如果不從保障制度上調動廣大勞動者對政府、對企業(yè)的監(jiān)督熱情,就無法徹底解決當前安全生產中隱藏的種種深層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