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關于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的規(guī)定位列《工傷保險條例》最后之附則中,從法律體系解釋的角度來說,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也應該實用關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
????法律為什么規(guī)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無須認定工傷直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而獲得一次性賠償,是因為認定工傷的前提是用工雙方具有勞動關系,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與用工單位之間因主體不符不存在勞動關系,不能認定工傷。但是,對于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來說,不是任何事故傷害都能獲得一次性賠償,必須滿足一定條件。
????這個條件就是《工傷保險條例》關于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即:積極條件:(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yè)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八)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九)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十)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消極條件:(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本案中,王某因為醉酒而發(fā)生事故傷害,不符合消極條件中第(二)項,不能獲得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